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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彤安  半工半自學哲學及教育哲學中

 

在《豪爽女人誰不爽?》論述文集中可以想見中央大學何春蕤教授在動物戀官司法庭上雌辯滔滔,力抗主流社會文化中的性道德恐慌也同時捍衛學術自由的凜然身姿;高中時期便嗜讀的《人本教育札記》裡也記載著人本教育基金會裡的教育工作者如何一次次和孩子們共同探討對髮禁的不滿及教育現場對孩童學子身體自主權的漠視;十八歲進入大學,參加女研社從質疑為何花如此多的社課聚焦在同志及情慾議題到親身走在「同志驕傲大遊行」的行列;而集遊法的議題,報備制或許可制的差異也透過校園網路文章的傳播讓我更了解它在人權面向的意義;更不用說自己生存在一個全體國民都被剝奪?或決意不行使?自決權的荒謬處境之中;人權這個主題已經由這些片段事件中拼合而浮現,只要我身為人一天,就不能不接觸到它,我想對每一個人都是一樣。


於是看到鄭南榕基金會人權教案研習會的訊息,我就立刻報名了。在研習會中,印象最深的不只是講師們的知識內容,還有恨鐵不成鋼熱血情懷,面對仍被有意、無意、惡意掩藏的歷史真相,她/他們自願擔負起傳道、授業、解惑的使命,如同曹欽榮先生在『紀念博物館在轉型正義中之角色』一文指出:「…觀眾從觀展中深化了原來的看法和了解、或是從不了解到漸漸了解、或是愈來愈難以相信紀念館所述說的一切,觀眾甚至被激怒,被自己曾經認識、相信的歷史所否定,被紀念館和教科書述說的差距,而對歷史可信度質疑,到底誰說了謊?」真是被激怒了!九十八年製,正流通台灣市面上還嶄新閃亮的十元硬幣上仍反射著身兼屠夫、謀殺者、強盜的這個人物他光頭的鋒芒!以及我每天必然行經的『中正路』!之後為更了解二二八的閱讀中,我看見李筱峰教授對『中正廟』的評論:只有犯賤的奴民,才需要這種需要這種獨夫紀念堂!他的用詞真是文雅,如果改成:若不是奴國賤民那一定就是白痴,才能忍受這種兇手紀念堂!會更貼切。


在鄭麗真老師的引導下,將「二二八事件」改說成「二二八事變」,其實還有其他的說法,如「二二八大屠殺」、「二二八起義」,在認同被鬆動後,回頭了解這段歷史,我已不再認為它只是一個事件了,整個「事變」由一個緝煙/搶煙「事件」開端,演成全島城市的「蜂起」,然後是官方主導的「大屠殺」(綏靖、清鄉),接下來是翦除台人菁英的「謀殺」,最後是「長期監禁」38年的心靈肉靈之禁錮,現在呢?離開了牢房,身體有了自由,但靈魂是否有得到解放呢?似乎是還早,我們在中學時代所受的歷史教育及政治氛圍所提供的社會教育就像RCA的汙染,年深日久,並不是一天兩天就能清除乾淨。


開始閱讀實質上保障人權的宣言、公約、法條前,一直以來,我對人權直覺上的認知就是,它和其他人類思維上、物質上的發明一樣,都是改變人類生活的重大創新,例如印刷術的傳播照亮人們的心靈、電燈的普及點亮黑夜,『天賦人權(God-given rights)』的說法是為了感動信神的歐洲人去擁抱這個思維,其實天知道有沒有什麼天(God)在賦予你這些基本的權利?為何天(God)在經過幾百萬年才突然大發慈悲地賜予人類這個呢?歐陸近代世俗化的社會中,真理之追求已翻出一神宗教強硬的手掌心,演變成由起源的思想到一番爭鬥到共識的達成,普世價值如人權或民主意識的傳播是否道理如同西方基督教或美國可口可樂的遍行世界呢?是也不是,不是也是。雖然我認為這些普世價值的成熟及法制化是個人主義社會的產物,因為在佛教或儒教經典中雖有人可以引用出類似思維的經文及說法,但是這些論點的「成熟」及「法制化」仍不會在佛家、儒教社會中產生。然而真理並沒有東西方的區分,如果人們要學習劍道就得到日本,要找禪修或瑜珈師父便得赴印度,要學氣功那就到中國…,各地人類所發展出不同面向的寶藏都可以由生命全體共享及傳承,人們不會因為支持民主就以為可口可樂可以治療感冒,也不會因為能欣賞紅樓夢就開始信仰共產主義,成為世界公民並不是盲目追隨潮流,而是思辯感受後對真理的心悅誠服,我認為擁抱人權概念及在實踐上盡已之力即是這方面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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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ylonhumanright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