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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人權教案研習會研習心得

教育部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專任助理-潘蓓臻

鄭南榕基金會舉辦教案徵選,為台灣人權教育的發展起了很好的作用,從這三年來徵選過程中的動態交流,後期靜態的教案成果展示,加上在教案研習會現場各方參與人員彼此之間的互動,讓關心人權教育的人士有一個相遇的場合,討論的平台,我相信後續這個社群網絡必能發酵出綿密細緻的效應於台灣社會角落。

從內容來說,今年研習會首場在景美人權園區的三篇教案著實讓我相當震撼。邱坤豪老師的『工殤桃花源』,結合『公民與社會』和『地理』課程,引領高中職學生反思『勞工人權』,主題和教學對象的關聯性很強。教案雖然是從一樁控訴事件出發,但是教案沒有給人悲情苦難無解的惆悵,而是逐步引導學生在認識事件、關懷受害者人權之外,也能反思自己如何透過專業的技能去觀察分析類似的環境、職災、公安問題。教案從『認知面』出發,使學生在態度情意方面,能通過感同身受、將心比心的學習,也能夠本於學科專業,思考如何應用自己的『技能』專長去協同做出貢獻,教案並且引導學生能夠洞察經濟發展與政策背後的邏輯思考與價值觀。整體來說屬於正向積極、培育行動力的教學活動。

柯志賢老師的『人權停、看、聽』同樣也是極具創意與反思性的教案。柯老師在簡報時首先分享作者群設計這份教案的初衷,主要來自於三點深刻的覺察:(1)人權教育與校外教學的異域結盟(2)思辨與理性討論成為課堂的重要歷程(3)由故事與情境體驗彌補生活經歷的不足。

因為作者先備這些自覺,關於教學法的選擇,就更有清楚的方向和目標,進而設計出一份讓學生經歷理性與感性洗禮的教學活動,包括六頂思考帽、五封家書的故事、外訪遊記小書,整體發揮了經驗的、互動的、參與的教學效果。

蕭瑞芝老師說『恐懼遠颺 人權萌發』這份教案是因為偶然見到學校一則教案徵選公告引發動機,和後來瞥見一則新聞報導( 58年前的遺書 馬還家屬)而找到教案想要發展的關注點。出發點雖然看似素樸與偶然,我想這是作者謙稱了,更重要的想必是教學者本身紮實深厚的教學內功,以及嚴謹負責的備課態度使然。

教案研習會第二場在彰化賴和紀念館舉行,廖哲強老師對於『走過八十載:台灣農權運動』的反思,引發我許多相關思考。作者的反思首先提到人權教案多偏重歷史和法律。第二點反思是肯定『思辨』與『行動』的能力。(亦即教學目標應該往這個方向去使力)

從第一點反思到第二點反思,我不確知的是:
(1)作者是否認為人權教育的內容應該在歷史與法律的範疇之外,另辟蹊徑?
(2)歷史和法律的內容作為教學素材,本身不能恰好作為思辯與行動的重點嗎?

關於作者這點反思我特別關注是因為,在我透過人權輔導團接觸第一線校園教育工作者,大致得到這樣的反應:(1)人權教育一定要這麼悲情嗎?(2)人權教育(尤其是兩公約)是很法律的東西,通常老師不會教。

也就是從我和行動夥伴在人權輔導團的經歷來說,人權教育被理解為不外乎很歷史、很法律,或者很品格、很品德。而如果人權教育不走通常的社會領域(歷史、地理、公民、經濟)的路徑,各學習領域(語文、藝文、健體、自然、數學、社會、生活、綜合)都可以找到合適的融入人權教育的機會和創意的方式,對於人權教育自然是再好不過的。

以往從我們自己所受的教育可能會以為法治教育就是在教法條、告訴學生什麼是違法的行為。目前不少教育工作者已經可以接受並且支持,所謂的法治教育是教導學生如何思辨、講道理、理解法律原則及生活應用(例如<<民主基礎系列>>權威、正義、責任、隱私等四個主題,是頗受肯定的教材)。理想的法治教育不應該是記誦法條的填鴨式教育,如果講法更誇張一點,法治教育不應該是預防犯罪的恐嚇教育。

作者這份教案處理了歷史層面的農村農業議題,同時也不可避免觸及法律層面的權益問題的思考:徵收土地的正當性、何謂公共利益、正義、以人權保障為核心的依法行政?換句話說,作者的教案內容既歷史又法律(法治教育)。歷史與法律的材料,假設教師沒有特別意識到自己的教學方法、教育哲學,確實很容易堆砌成資料灌輸的記憶教育。作者在教案本身也有特別交待關於方法論上面的關懷。進而教學成效與評量標準的問題,可能也會牽涉其中。這部分作者有舉例說明他在一位已畢業的學生身上看到的變化。

人權地點、人權歷史、人權保障,可以把社會領域的內容整合起來:空間的(地理科)、時間的(歷史科)、規範的(公民科)。在教師有意識的以『方法論』做為自我警覺的前提之下,教師的角色與功能,基本上是透過課程設計,從教學活動的過程中,讓學生在素材之中來回穿梭於知識與思辨,最後由學生(作為學習主體)自己去形塑行動面的思考。也就是老師引導學生一個思辨的方向,提供經過撿擇的歷史法律等知識,使教學對象的視野得以擴展,最終步驟是使學生有創造性的行動方案的思考。

歷史的關懷,應該是為思辨活動提供更具刺激性的養份。從法治面著手,應該是行動的目的,因為人權要透過法治來保障與實踐。這是我的觀點,也是我認為是『走過八十載:台灣農權運動』這份教案很重要的特色。

最後我要舉兩個例子,一個是電影『街頭日記』(改編自真實故事,書籍:<<自由寫手的故事>>、<<街頭日記>>)。一個是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正在推的一套書籍:<< 公民行動方案>>。第一個例子是教師將歷史(人物、事件)等材料,採取不同的教學形式(人物邀訪、戶外參訪、閱讀寫作、班級經營等等)應用在人權教育的成功經驗。<< 公民行動方案>>性質是『行動的指引』,旨在培育行動的公民。或者後者這個取徑比較符合作者期待的:行動的、思辨的。因為會更貼近當前生活真實,而相對減少歷史的部分。這個取徑的可行性,以及教學成效,期待往後或許有機會可以繼續和作者交換意見。

感謝所有作者的教案作品及口頭簡報,帶給我的一連串的刺激與思考,是一段相當受用的學習經驗。而以上個人這些淺薄心得都因為鄭南榕基金會成就了人權教育的對話平台。謹致上深摯的感謝。20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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